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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学校确定2017年浙江、上海招生选考科目

    发布日期:2015-01-12 作者: 出处: 浏览:858  阅读次数:

      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,是教育改革的突破口,对高校人才选拔、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。为了配合国家在浙江、上海的高考改革试点工作,近期学校根据教育部及浙江、上海要求,结合学校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,经各院系初报、本科招生工作组研究、教学委员会审议、党委常委会审定,确定了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在浙江、上海的选考科目。

      本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考试科目、高校招生录取机制上都做出了重大调整。考试科目改革将导致高校录取的考生多元化,不再是以往的理科生或文科生,将影响高校后续的人才培养;取消录取批次使得高校招生的市场性因素进一步加强,计划性因素进一步减弱,对于部分高校的招生不再有录取批次的保护,将会导致高校录取的考生分数差距拉大;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,突出了专业在招生中的作用,“冷门”专业招生更加困难,报考热门度很低的个别专业可能出现录不到学生的情况。

      按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,2015年学校将继续加强招生宣传,推进按专业类招生,完善和改进自主招生,研究制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,努力开创本科招生工作新局面,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基础。

      201494日,国务院正式发布《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和系统设计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,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。《意见》明确提出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改革试点,2017年全面推进,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。浙江、上海作为试点省份公布了《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》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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