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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章程

    发布日期:2007-12-23 作者:zhshb 出处:zhshb 浏览:1281  阅读次数:

    根据教育部《高等艺术院校(系科)招生工作暂行规定》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
    一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,国家“985工程”和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大学。学校所在地:陕西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。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本科。

    二、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:艺术设计(美术类)2008年面向全国计划招生120名。

    三、报名条件:符合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》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。

    四、报名、考试时间及地点:具体报名、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我校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时间、地点为准,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://www.nwsuaf.edu.cn/zhshw/查询。

    五、专业课考试科目:素描(3小时)、色彩(3小时)

    六、专业课考试成绩于4月上旬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,考生可登陆招生网查询。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,4月中旬寄发“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”。

    七、录取条件:

    1.凡考生所在省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,考生必须取得省(市、区)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。

    2.考生必须参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,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。

    3.考生必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,并且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(市、区)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。

    八、录取原则:学校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以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与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之和(外语、数学均记入总分)分省排名,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。

    九、收费标准: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生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、教育厅、财政厅的规定。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:9900/生·学年(如有变化按文件执行)

    十、新生入学后,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,如发现与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弄虚作假的,即按《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》严肃查处。

    十一、艺术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。

    十二、联系方式: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

    通讯地址:陕西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

        编:712100

    咨询电话:029-87091406  87091407

        真:029-87092049

    电子信箱:zhaoshb@nwsuaf.edu.cn

    招生网:http://www.nwsuaf.edu.cn/zhshw/

     

     

   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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